根据市创文办《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的通知》(湛创文办〔2017〕105号),为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8年3月18日对公共场所的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及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进行常态化的综合整治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