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第六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地各学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各地各学校要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请各地各学校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强高校宪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大学生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具体学习要求待后续通知。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
(二)办好“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地各学校可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2021年6月1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结合办学层次实际)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推荐参加市级竞赛。我市将在市级竞赛活动(具体时间、活动方式另行通知)中选拔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1名最优学生,共3人参加9月中下旬在广州举办的省级比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请各地各学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1年6月1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结合办学层次实际)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分别录制选手演讲视频报送至市教育局。我市将对各地各学校推荐的选手演讲视频进行预选,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省级初选。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各学校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填写好的《第六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市级比赛代表队成员信息汇总表(小学、初中、高中组)》(见附件,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与选手演讲视频资料(一名选手录制一个视频文件,演讲时长不超过6分钟,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大小为600MB以内,并以“选手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命名)报送湛江市教育局联系人邮箱,邮件以“湛江市+县(市、区)+学校名称+演讲比赛推荐资料”命名。或将以上两项资料一并打包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百度网盘的下载链接及密码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除各地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qspfw.moe.gov.cn)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我市将设分会场,开展全市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请各地各学校按要求同步开展。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将继续面向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后续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学校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认真迅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细化时间安排与活动进程,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各地各学校分别于6月1日前将本地本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盖章扫描版,6月16日前将附件及演讲视频资料,11月15日前将本地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和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2年工作建议的电子版报送至市教育局联系人邮箱。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组织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二)突出活动成效。各地各学校要尽快部署实施,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各地各学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着力改革创新,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方式,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并及时将活动素材、报道等报送至市教育局政安科。活动期间,青少年普法网、广东省教育法治研究基地网站(网址:www.jynkjy.com)也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学校可自行报送新闻。
附件:第六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市级比赛代表队成员信息汇总表(小学、初中、高中组)
湛江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冰婷,联系方式:3338052、13828267851,邮箱:)zak3338052@126.com)
附件
第六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市级比赛
代表队成员信息汇总表(小学、初中、高中组)
填报单位:
填写说明: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将表格(word版)以及加盖公章扫描版表格发送到联系人邮箱;每生限最多两名指导老师,注意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不要出现差错,上报信息后名单不予更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人:陈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