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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23 11:54:37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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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好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纽带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营造良好的校内外育人环境,湛江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讲话精神,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中心,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水平,扎实推进湛江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和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妇字〔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前期充分征求县(市、区)教育局、学校、社会意见,并经专家评估和依法审查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是进一步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和构建家校合作长效机制。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家长委员会组建、家长委员会履行职责和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家长学校组织建设、经费、师资建设、工作激励措施。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和引导家长志愿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内容。

文件原文链接: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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