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直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加快湛江市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专家技术咨询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监督与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5月7日前以公文办公交换系统、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信函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信息科,邮政编码:524043。
二、电子邮箱:zjzjj_jxk@zhanjiang.gov.cn
附件:1.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市直部门名单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