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21年7月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7月底至8月初对在我市承接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根据飞行检查要求,本次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随机抽取4家检测机构(其中1家为单项联网)作为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到岗、检测能力、报告签名及报告真实性等内容。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检测机构未及时上传检测人员信息到湛江市质量工程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二)个别检测机构未能提供检测档案、检测合同、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三)检测原始记录表填写内容不齐、签名与检测报告的签名不一致,设备编号填写不规范,检测委托(单)协议未编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被检单位要立即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二)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档案管理,及时将检测信息上传市监管平台,对离职人员及时删除信息并函告我局。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工程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的抽查、巡查,要对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检测业务加大检查频率,对辖区内存在弄虚作假检测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2021年7月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存在问题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朝雄、358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