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深化“放管服”工作,6月1日起消防业务将按属地承办
为全面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业务审批模式,努力营造优质、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市住建局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对我市原有的建设工程消防业务受理范围进行调整,从6月1日起按照属地原则和施工许可管辖权权限原则划分承办范围。
从6月1日起,该局将消防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和施工许可管辖权权限原则划分承办范围:市住建局负责办理本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等业务。本次消防业务承接范围划分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还包括铁路、公路、民航、水利、能源等多种工程。
6月1日前,企业和市民仍可根据原有的消防业务承办范围,自行选择在市住建局办理符合市承办范围内的消防业务,或根据施工许可管辖以及属地原则到当地住建部门办理该种业务。在此期间,市住建局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继续由该局负责办理。
据了解,自承接消防业务以来,住建部门不断简化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探寻便民服务的最佳方式,以优质服务面向企业和群众。
(宋伟光 姚心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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