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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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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的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23 17:44:57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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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制定背景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市管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多年来深化放管服和营商环境改革的路线以及在推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市住建局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的有效措施,先后于2017年和2020年联合发文《关于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手续(试行)的通知》(湛建管〔2017〕86号),《关于设立推行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湛建管〔2020〕20号),创新项目施工报建审批服务,设立“投资审批绿色通道”及推行实施建设项目办理开工手续绿色通道的做法。4年多以来,先后共有70多个市管项目获得批准提前开工建设,平均为每个项目落地建设争取提前了3-6个月时间,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提速增效提供有力支撑,获得项目单位的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简化我市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开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对湛建管〔2020〕20号及有关调研论证基础上,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今年9月底完成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经多方论证修改并报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正式印发实施。

   二、有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规则、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6.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7.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二)主要政策依据

        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10.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11.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12.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

        13.湛江市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三)沿用及借鉴的参考依据

         14.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实施房屋建筑工程

     办理施工许可证(2.0版)的通知;

        15.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

     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

        16.佛山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

  (四)参考的技术规范

        1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106-JGJ120-2012)。

   三、出台目的

    以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指导,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企惠民为目标,通过探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新模式,有效破除施工许可办理体制机制障碍,缩短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并提高审批效率,助力建筑工程项目“拿地即开工”。

   四、适用范围

    湛江市行政范围内依法应当申请施工许可且符合一定条件(用地、规划、审图、人防、消防等)的新建建筑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核心内容及亮点

  (一)允许分阶段申办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准备情况和进度安排,可以自行选择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地上结构等不同阶段施工许可,明确统一申办方式,后一阶段的审批材料均向前兼容,建设单位无需重复提供资料。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可对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等材料申请告知承诺。办理第三阶段施工许可证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步办理。

  (三)进一步放宽各阶段办事材料限制。进一步明确对用地、规划手续要求、施工图审查、消防、人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管理等方面材料在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进一步放宽相关办事材料的限制,例如在办理一、二阶段施工许可所需要的土地手续,建设单位可提供土地通知书、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说明(包含建设单位承诺说明和政府会议纪要)、政府投资项目的农转用手续等任意一项材料作为用地手续。

  (四)减免简易轻低风险项目的图审材料。符合《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湛江市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所要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再作为任一阶段施工许可的前置要件,项目单位只需出具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即可办理开工建设手续。

  (五)强化各方主体及监管责任。明确获得开工建设批复的项目的责任主体的有关责任,同时对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提出具体要求。

  


  政策原文: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图解读:一图读懂《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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