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1-07-02 18:27:25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销售价格的请示》(湛新燃字【2021】35号)悉。我局对你司本核定周期(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气源价格进行了审核,由于我市城区于2020年6月接通管道天然气管输网,形成以管输气为主、槽车运输气为补充的气源格局,受上游管输气源不能足量供给,LNG气源波动较大等因素影响,致气源实际购进综合成本较上一周期增长0.22元/立方米。根据省发改委相关工作的要求及部署,为进一步稳定城区供气价格,加大对用能企业支持力度,缓解用能企业用气成本压力。经研究,暂不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仍按《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20〕23号)执行。本周期所增加购进综合成本待适当时候核定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再酌情考虑。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