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时间:2016-04-06 09:50: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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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物价)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发改价格 〔2015〕180号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1日
附件: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