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准入指引(试行)
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准入指引(试行)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工改M0”管理试行方案〉的通知》(湛府规〔2021〕6号),为规范湛江市工业用地改成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以下简称“工改M0”)的产业准入认定和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范围,改造后用于新型产业项目的工业用地。
二、产业准入条件
(一)申报主体准入
具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意愿且符合工商登记资质的企业。
(二)产业类型准入
“工改M0”的产业类型准入符合我市“工改M0”项目产业类型要求(附件2)。
(三)投入产出准入
1.“工改M0”的投入产出一般准入标准为市辖区下限标准(详见附件1: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一般准入控制指标)
2.各区政府(管委会)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发展需要,制定本区域的具体准入标准,提高投入产出一般准入标准。
三、流程指引
(一)申报受理
1.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辖区“工改M0”产业准入认定的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改M0”的产业准入审查工作。
2.申报主体申请产业准入审查时,应报送如下项目材料:
①关于申请批准工改M0项目请示报告;
②填报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准入申请表(附件3)。
3.为便于申报主体开展申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指定“工改M0”产业准入审查的牵头部门。
(二)准入审查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工改M0”产业准入条件进行审查。
1.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主体行业资质;
2.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查申报项目的产业类型、信用情况;
3.行使投资促进职能的部门负责审查申报项目投入产出情况。
(三)准入审定
经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确认的“工改M0”产业项目,向申报主体出具《湛江市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确认书》。申报主体按照《湛江市“工改MO”管理试行方案》有关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有关事项
本方案自2022年8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由市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执行。
附件:1.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一般准入控制指标
2.“工改M0”项目产业类型(建议)
3.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准入申请表(模板)
附件1
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一般准入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亩
附件2
“工改M0”项目产业类型(建议)
附件3
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准入申请表(模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湛江市“工改M0”项目产业准入指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