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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00708880XT/2024-00387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11-18
名称: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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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小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4年11月12日,我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霞山区住建局以及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分别对湛江市银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银帆花园和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服务的清逸阁2个物业小区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现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电梯管理方面

  (一)湛江市银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银帆花园小区存在问题:

  1.电梯安全检查员持证上岗数量不足;

  2.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检查情况未按要求录入特种设备监管系统平台;

  3.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中未记录维护保养作业时间。

  (二)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服务的清逸阁小区存在问题:

  1.电梯维保记录档案未建立一梯一档管理;

  2.未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总监和安全员岗位职责;

  3.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参加人员需实名签到;

  4.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检查情况未按要求录入特种设备监管系统平台。

  二、消防安全方面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服务的清逸阁存在问题:

  (一)小区地下室负二层消防通道被占用;

  (二)小区东面地面上消防车道出口设置台阶阻碍通行;

  (三)消防控制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足以及相关消防制度未上墙;

  (四)消防车登高面被占用。

  三、处理意见

  现责令湛江市银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立即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霞山区住建局,并抄送我局。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74号)等规定,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请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