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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00708880XT/2023-00572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12-05
名称: 关于履行企业首要主体责任完成项目建设交付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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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企业首要主体责任完成项目建设交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做好我市房地产领域逾期交付风险项目的化解工作,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企业首要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并如期交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首要主体责任人,务必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建设交付责任。要针对在建在售项目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进一步细化剩余工程量并倒排工期,做到施工不间断、工程不延期,按期交付业主使用。同时,务必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二、做好逾期交付项目风险化解方案,防范逾期交付风险

  针对房地产项目无法按期交付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做到,一是提前主动书面向购房业主公告逾期交付和项目建设进展有关情况,重新公告计划交付时间;二是提前与购房业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新的交付时间和逾期交付的赔付方案,稳控业主情绪,防范逾期交付风险。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且不积极制定化解方案稳控业主情绪,引发业主串联或聚集维权风险事件,我局将会同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通报公布,并对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重点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项目有关的预售资金使用、预售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并将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湛江市分局,建议指导金融机构将涉黑名单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列入风险项目管理,从严防控金融风险。必要时我局将报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关注黑名单企业及关联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的风险隐患。

  特此通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