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5号)等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下达的预算安排计划,现将湛江市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如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1日(共7天)。
若对项目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反馈意见以电话或者电邮形式无效。
附件: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安排计划表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
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