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202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pdf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3日
索引号: | 11440800007088770J/2025-0000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名称: |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 ||
文号: | 湛发改价格函〔2025〕5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07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202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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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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