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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007088770J/2023-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2-18
名称: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工作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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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2-18  浏览次数:-

单位名称: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网站地址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fgj/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路169号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建议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措施。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推动实施市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六)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组织拟订推进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北部湾城市群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湛茂都市圈建设和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统筹协调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对接海南自贸区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八)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一)推进实施全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推进能源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开展能源合作工作。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宏观经济管理上来,研究全市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和趋势,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2.强化健全全市发展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健全全市发展规划和国家、省发展规划衔接机制,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

3.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强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引领作用,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全市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交通建设项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机场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等,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2.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落实生育政策的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市商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落实各级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牵头负责全市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管理。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调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报、调整及相关建设发展评价工作。各类开发区存在一区多牌,或区块、面积交叉重叠的,由市人民政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并按照业务接受省有关部门指导。

市发展和改革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

4.与市投资促进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组织拟订推进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北部湾城市群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湛茂都市圈建设和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统筹协调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对接海南自贸区等有关工作。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做好与国内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和友好往来工作,承担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联络处的日常工作。

值班电话(含传真)

0759-3311834

邮箱:

fg3311834@163.com

邮编:

524044

机构联系人:

庄兆杰     联系电话:3129903

受理投诉部门:

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59-3311834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行政事务协调工作。

负责人:庄兆杰     联系电话: 3129903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提出全市重大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发展规划。提出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协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预研和预评估,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取向及调控建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

负责人:柯晓宁     联系电话: 3335210

(三)经济体制改革和信用建设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并承担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负责人: 朱嘉红     联系电话:3129973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协调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负责人:柯晓宁    联系电话:3362785

(五)区域经济科。研究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拟订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规划和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北部湾城市群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湛茂都市圈建设和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统筹协调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对接海南自贸区等有关工作,组织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国土、海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工作。

负责人:欧 锴    联系电话:3129957

(六)农村经济科。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负责人: 黄  山      联系电话:3129953

(七)基础设施发展科。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我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协调综合交通和民航发展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负责人:林伟棠     联系电话:3128389

(八)铁路项目建设协调科。研究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承担我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我市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协调推进铁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负责人:胡志勇  联系电话: 3712190

(九)物流科。贯彻执行国家、省际、广东省和本市出台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我市陆海新通道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谋划、指导、对接、运营相关工作,推动交通物流发展,负责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人:陈薇伊  联系电话: 3129911

(十)产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组织拟订产业政策措施。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牵头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

负责人:姜礼坤     联系电话:3338382

(十一)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措施。综合研判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负责人:刘夏冰   联系电话:3322609

(十二)消费和贸易发展科(财经金融科)。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实施扩大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订财政、社会资金投向和金融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参与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及负责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贷款重大备选项目。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承担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人:庄兆杰    联系电话:3129971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问题 ,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的意见,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人:洪  旺   联系电话:3129952

(十四)价格管理科。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组织起草并实施有关价格的规范性文件。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按分工制定和调整市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保护价格 ,重要农产品 、重要公用事业 、公益性服务等价格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及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教育收费、养老服务、殡葬服务、部分重要专业服务价格等收费标准管理和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组织清理规范收费工作。

负责人:李豪杰     联系电话:3129908

(十五)法规和审批科。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依法行政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等综合办理工作。

负责人:陈玉川     联系电话: 3129963

(十六)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科。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市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负责人:钟科明     联系电话:3128396

(十七)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组织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尹继东     联系电话: 3129910

(十八)能源科。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的发展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和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

负责人: 汪增宏      联系电话: 3219905

(十九)油气管理科。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依法审核审批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市内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长输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负责人:叶来香    联系电话:3335227

(二十)人事科(老干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程  丹     联系电话:3129997

(二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工作。

负责人:陈建国      联系电话:338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