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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007088770J/2022-00269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11-29
名称: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星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星海丽湾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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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星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星海丽湾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2-11-29  浏览次数:-

广东星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星海丽湾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星海丽湾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18096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72156.94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2164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8004.0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7937.19平方米,16幢商住楼及l幢公寓。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670.8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10.5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1.09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4吨;居住建筑综合电耗指标不高于2775.22千瓦时/(年·户),燃气消耗量指标不高于143.93立方米/(年·户),商业综合电耗指标不高于58.04千瓦时/(平方米·年)。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