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湛江市人民政府的独立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八五”普法以来,市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奏响学法、普法、执法、修法“四部曲”,以坚强法治保障助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湛江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市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全国住建系统抗击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先进个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湛江市文明单位”、“湛江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湛江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团队)”、“湛江市先进职工之家”、“湛江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湛江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等。
一、奏响“前奏曲”,专心致志学法,增强干部职工懂法守法用法的看家本领
2021年全党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们提炼出党纪党规天天学、党课做到人人讲、党建领跑工青妇、党建业务深融合、党建挂点细落实、市委决策快执行等“六大特色党建”。在学法的过程中,我们以开展“六大特色党建”为引领,推动学法取得扎实成效。
(一)领导带头学法。市中心领导班子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行政执法系列法规政策,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开展“党纪党规天天学”特色党建,通过早班听歌学、环境熏陶学、会议重温学、纪检部门指导学、纪律教育月全面学,推动理论学习入心入脑、落细落实。2020年以来,市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和集体学法68次。
(二)全员培训学法。以锻造一支讲政治、有信念、勇担当、高素质的住房公积金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在暨南大学、广东海洋大学、韶山党校、中国人民大学等学校举办学法培训班;举办学法专题讲座,邀请高校学者、市中心常年法律顾问主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系列法律以及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系列法规政策应用进行解读。2020年以来,举办学法培训班、讲座及组织参加全省住建系统学法讲座110场次,培训近5000人次,组织参加全省学法考试168人次。截至2022年12月,市中心全部执法人员持有国家行政执法证,执法证持有人数位居粤东西北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首位。
(三)主题党课学法。开展“党课做到人人讲”特色党建,把讲党课作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思考问题、聚精会神谋发展的有效平台,形成了“党课人人听、党课人人讲”的好风尚。每位党员都登台亮相讲学法党课,特别是在广东省廉政教育基地陈瑸故居、雷州青年运河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现场讲学法专题党课,营造人人学法、人人讲法浓厚氛围。2022年5月,市中心开展学法微党课展示会,9名党员走上讲台给市中心全体党员讲学法党课,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一张张生动的照片,激励全体党员学法、知法、守法。
(四)特色活动学法。开展“党建领跑工青妇”特色党建,坚持党建引领工青妇建设,发挥工青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近几年,市中心党总支指导工青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活动,如“春联人人写,祝福人人送”活动、庆“七一”文体活动、巾帼巧手风采展示活动、团员青年志愿者普法活动,举办“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书法摄影比赛、“公文写作人人写,公文写作心得体会人人谈”活动等,通过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进行学法,实现人人参与学法、人人学法有收获。
(五)联学共建学法。开展“市委决策快执行”特色党建,对市委的每一项决策部署和每一个文件,都能做到坚决及时贯彻执行。近几年,我们利用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常到湛江中心交流的学习机会和住房公积金系统这个活跃的交流平台,与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以学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为主题的联学共建活动,并宣传美丽湛江。同时,作为湛江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全市的党政机关来我们中心参观学习,我们利用这个机会一起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2020年以来,我们与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湛江市直党政机关开展联学共建活动29次。
(六)法庭现场学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与人民法院的业务工作来往很密切。我们利用参与行政应诉与庭审旁听活动,主动向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学法,到法庭上“零距离”学法,让我们的执法人员自觉增强学法用法意识。2020年以来,我们开展“沉浸式”法庭现场学法8场次。
二、奏响“交响曲”,多措并举普法,助力营造全民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按照2021年湛江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的要求,我们总结出双休日专场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培训服务、志愿服务等“六大特色服务”。在普法的过程中,我们以开展“六大特色服务”为契机,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四进”活动,将具有行业特色的普法向机关、基层、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渗入,推动普法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普法。先后成立市中心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市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为领导干部普法立下“硬规矩”,抓好“关键少数”,管好“大多数”,强力推进普法工作。
(二)领导干部带队深入缴存单位普法。开展“培训服务”特色服务,到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楼盘开发企业,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培训。市中心领导班子带队到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持续普及国家法律及国务院、住建部等部委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12部法律法规规章,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27部规范性文件,重点解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湛江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政策文件,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积极性。
(三)业务攻坚小组主动上门到企业普法。开展“双休日专场服务”特色服务,为解决市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的职工在上班成批来窗口办理业务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问题,主动和企业联系沟通,用双休日时间为企业开展专场服务。我们组建了业务攻坚小组和普法团队,在为企业职工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同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解答政策疑难问题,派发普法知识手册、普法宣传海报等,重点宣传与住房公积金行业相关的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信用条例,使服务更有温度、普法更有深度。2020年以来,开展上门普法和专场普法活动900余场次,普法受众近15000人次。
(四)用好多种宣传平台普法。利用办公场地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制作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等宣传栏;在办公楼宣传大屏、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21万次;通过湛江电视台广播电视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超7000次;通过公交站台、商场户外大屏等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近240万次,租用闹市区或高速路口地标广告牌7块,努力在群众最容易看得见的位置普法,使群众更容易学法、知法、守法。同时,积极申报广东省住建系统基层普法阵地,推进创建法治示范单位,以更高水平、更高平台普法。
(五)实现执法办案全程普法。坚持每一次行政执法就是一场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把执法办案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2020年以来,在对12家单位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通过约见和上门“送法”的方式,对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现场讲细讲透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属性,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违法行为整改更有“速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可接受性和住房公积金普法的公信力。
(六)打造特色品牌普法。打造以案释法普法品牌,推行具有湛江住房公积金特色的案释普法“五五工作法”,也就是一半用正面案例,以真实数据说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带来的低利率贷款购房、免税优惠、多用途等好处;一半用负面典型案例阐述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被追究法律责任和企业或个人失信的严重后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特别开展以10个负面案例推行以案普法、以法释理、以理服众的普法治理新模式,警示部分民营企业和职工引以为戒,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风险,有效维护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三、奏响“进行曲”,依法依规执法,坚定不移落实党和国家的良政良策
(一)严格执法打击骗提行为。持续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精准摸排、行业治理、专项督导等措施深入挖掘线索,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打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同时积极构建住房公积金系统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地域协同联动打击骗提行动,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互为协查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2020年以来,调查提取档案392件,涉及资金3625万元,查实133人次,涉案金额1453万元。
(二)严格执法强化催建催缴。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职工投诉比较多的,是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不按职工工资总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020年以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进行大量详尽、细致的调查、核查程序,及时倾听群众诉求,找准问题根源,已对14个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对2个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过行政强制方式收缴罚款16万元,对5个单位作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共为39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110万元,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法推进跨部门合作。积极推动构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对于查获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我们依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移送,形成协同打击合力。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共向公安机关移送59条涉嫌犯罪线索;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涉法涉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213笔,冻结145笔、6518万元,扣划37笔、511万元,进一步提升跨部门协同执法成效,为平安湛江建设增光添彩。
四、奏响“主题曲” ,与时俱进修法,夯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法律基础
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重点业务是筹集、贷款、提取、增值收益和执法等。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成立时间不长,许多操作性的政策和业务还需要在住建部、财政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由一线工作的同志,适时对政策进行细化优化,夯实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法律基础。在这方面,我们中心做了大胆探索。特别是2023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竞标争先、比学赶超”工作要求,开展了“业务创新百人献计”活动,一次性制定或修订了6个惠民政策。
(一)为推进促缴扩面而修法。在强化催建催缴、坚持精准催缴、强化执法促缴的同时,修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出台《湛江市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等,推动全市促缴扩面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20年至2023年6月,全市缴存274亿元,促成4235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缴存职工129453人。截至2022年12月,湛江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222亿元,在全省排名第六,仅次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圳、广州、东莞、佛山、惠州,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为让更多职工享受优惠政策而修法。为了使更多职工享受“高额度、低利率贷款购房”优惠政策,出台了缴存职工异地贷款政策、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装配式建设项目贷款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等;取消两次贷款之间的时间间隔,在还完第一次贷款后,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先后2次提高租房提取额度,3次提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在全省排名第四,仅次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100万元,深圳、东莞90万元,珠海80万元,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为落实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而修法。2022年6月,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作要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企业阶段性缓缴政策,二是受疫情影响职工贷款缓还政策,三是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政策。截至2022年12月,全市累计缓缴企业5家,涉及职工357人,66万元;不作逾期处理贷款37万元;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14293人,累计提取10077万元。
(四)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而修法。2020年以来,已印发施行6部行政执法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精细化的行政执法制度、健全的行业监管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2020年12月,在省住建厅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推广我们中心率先出台《湛江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全面提高打击成效的工作经验。我们中心在市直部门中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制定《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助力构建具有湛江住房公积金特色的新型监管机制,为规范执法监管和维护职工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新的普法征程中,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水平,以精准有效普法助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湛江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2023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