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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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华雅居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9-08-12 09:28:0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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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景康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培华雅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8月12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95438 ?传真:0759-3381266

邮箱:103363654@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培华雅居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区金康东路23号

3.建设单位:湛江市景康投资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金康东路23号,项目净用地面积12661.14m2,总建筑面积52983.77m2。项目总投资约11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湛江市景康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9月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培华雅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29日对培华雅居建设项目以湛环建[2016]123号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本项目在每栋楼出口设置带盖垃圾桶,配备专门清洁人员,每天将生活垃圾及时收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车运走。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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