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项目(噪声、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噪声、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1月29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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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项目(噪声、固废部分)
2.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区疏港公路西侧原蚊帐布厂厂房
3.建设单位: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疏港公路西侧原蚊帐布厂厂房,占地面积41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平方米瓦楞纸箱,需进行油墨印刷的纸箱约50万平方米,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瓦楞纸、水性油墨、淀粉粘合剂等。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投入试生产。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噪声治理投资3万元、固废治理投资2万元。
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17日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印刷机、钉装机等。建设单位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印刷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油墨桶、清洗印刷机产生的废抹布、废ps版、办公垃圾等。建设单位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废油墨桶、清洗印刷机产生的废抹布、废ps版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存放区,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纸、不合格产品定期交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置。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表及自主验收部分的验收合格意见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湛江长丰包装印业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厂界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厂界东受临近的湛江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影响,噪声背景值较高。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