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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时间:2018-02-07 17:40:24 来源: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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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污泥焚烧利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噪声、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27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邮箱:51689576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利用项目(噪声、固废部分)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道313

3.建设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项目的11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由燃煤改为燃煤+污泥混合料,污泥为现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项目于201610月开工建设,20172月投入试生产。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噪声及固废污染治理投资50万元。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7月委托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1021日对该项目以湛环建[2016]106号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鼓风机、污水泵及动力车间发电机、风机、气体放空管等。建设单位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将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设置在封闭房间内,在设备入口加装进风消声器,并安装消音设施;控制铲车车速等。

(二)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渣、灰渣、脱硫石膏等,这类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部分的验收合格意见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湛江环境监测()(2017)069]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厂界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公众意见调查

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采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被调查的公众和单位团体对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无反对意见。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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