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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集团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4号机组)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噪声、固废

时间:2018-04-08 11:02:16 来源: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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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集团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4号机组)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4×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4号机组)(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噪声、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4月8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邮箱:51689576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集团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4号机组)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

3.建设单位: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州市中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共装有4台330MW国产燃煤机组。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4号机组实施脱硝提效改造、除尘器提效改造、GGH(烟气换热器)改造以及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改造等4个部分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属于环保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因此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于201711月动工建设,20181月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8075万元,均属环保投资,其中噪声及固废污染治理投资130万元。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广东粤电集团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8月23日以湛环建[2016]82号文予以批复。公司1、2、3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已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2017年5月31日和2017年9月8日经湛江市环境保护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湛环审[2017]015、062、083号文)。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4号机组技改后噪声源强基本无变化。大声功率设备均安装了配套隔声罩,高压风机设隔音小室;锅炉排气口、送风机进风口、一次风机均装设消音器;汽机房密闭设置中央集中控制室密闭隔音。

(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排出的干灰、锅炉炉渣、脱硫系统脱硫石膏、生活垃圾、设施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以及SCR脱硝装置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建设单位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锅炉炉渣、除尘器排出的干灰、脱硫石膏等全部交由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利用设施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暂存于废油临时暂存库,最终交由湛江市绿城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处置SCR脱硝装置更换下来的催化剂模块(属于可再生催化剂)交由供应商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再生。SCR装置催化剂使用寿命约为5至8年,目前暂未更换。废催化剂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漆、废灯管、废硒鼓、废化学药品及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目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表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中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粤电集团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4号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ZJ[2018-01]043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厂界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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