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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顺江帝景城一期1至9栋商住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6-11-22 16:14: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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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保局拟对湛江顺江?帝景城一期1至9栋商住楼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顺江?帝景城一期1至9栋商住楼工程。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35号。
    3、建设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湛江顺江?帝景城项目一期1~9栋商住楼(含地下室负二层)。其中,1栋为地上31层,实际基底面积630.81 m2,实际建筑面积18058.33m2;2号楼为地上31层,实际基底面积620.66m2,实际建筑面积18048.18 m2;3号楼为地上31层,实际基底面积629.17m2,实际建筑面积18056.69m2;4栋为地上33层,实际基底面积581.05 m2,实际建筑面积16535.06m2;5栋为地上35层,实际基底面积612.22m2,实际建筑面积18601.56m2;6栋为地上33层,实际基底面积606.42 m2,实际建筑面积17569.02m2;7栋为地上29层,实际基底面积240.09 m2,实际建筑面积13834.35m2;8栋为地上29层,实际基底面积301.9m2,实际建筑面积12190.23m2;9栋为地上29层,实际基底面积249.37 m2,实际建筑面积17119.33m2;7~9栋地上一层商铺实际基底面积2475.5m2,实际建筑面积2692.89m2;地下室地下二层(部分负一层设夹层),实际建筑面积 88746.85m2;总绿地面积22448.63m2,绿地率45.42%。
4、建设情况:湛江顺江?帝景城项目于2013年7月动工,一期1~9栋于2016年5月竣工。湛江市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编制了《湛江顺江?帝景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局于2014年3月12日以湛环建[2014]28号文予以批复。项目的建筑面积、层数等指标均与规划审批一致,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已发文予以核实{详见湛城规(法制)核[2016]54号、湛城规(法制)核[2016]56号}。
5、建设单位:湛江市顺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的主要要求
实际建设及落实情况
1
运营期居民和商铺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商业餐饮和幼儿园厨房废水须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赤坎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本次验收工程配套了三个75 m3的三级化粪池,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在明政路接入市政管网,最后引至赤坎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商业餐饮和幼儿园均不在本次验收工程范围内,因此本期工程不设三级隔油池。
2
冷水塔、备用柴油发电机、各类泵机、风机、配电房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对环境造成影响。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落实。发电机房内墙面、门、天花均安装消音材料,设备基座安装胶垫减振。风机安装了隔音罩,基座安装胶垫减振。风机进出风口设置于地面一层,管道使用软接头,风道安装了消声结构,风口采用百叶窗式设计。停车场设置限速和禁鸣喇叭标志,地下室车库入口斜坡上方已封顶。变配电房的位置设在地下室的设备用房,避免低频噪声影响。本期项目3个场界噪声监测点的昼间监测结果在45.6 dB(A)52.6dB(A)之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昼间标准。
3
厨房燃料使用天然气,居民住宅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上楼顶排放,商业餐饮和幼儿园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须收集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汇入专用烟道引上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要求后通过专门烟道引上楼顶排放。
各住户烹调时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管道从楼顶排入大气中。天然气管道已接入住户厨房,住户厨房炉灶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一期项目配置了一台1000kw的备用发电机,位于3栋地下室负一层,供市政电网停电时居民应急使用。备用发电机使用0#柴油作燃料,配备了尾气喷淋装置,喷淋净化后的尾气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尾气林格曼黑度为1级。商业餐饮和幼儿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4
合理设置垃圾房,并加强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取必要防臭措施,避免垃圾臭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治理设施:每栋楼架空层放置3个分类垃圾桶,共27个垃圾桶,由专人收集至垃圾房。本项目垃圾房共两个,一个位于地下负一层,一个位于3栋西北侧,总面积约200 m2。本期暂时配套建成地下负一层的垃圾房,待入住率提高或二期项目建成,再配套建成地面西北角的垃圾房投入使用。垃圾房密闭、垃圾日产日清,管理实行日产日清,减少垃圾停留时间,垃圾房配置排风系统。垃圾清运交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运后对站房地面进行清洗并用消毒剂进行消毒,去除残留污染物和异味。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湛江顺江?帝景城建设项目一期1~9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湛江环境监测(验)字(2016)第058号]表明:
   (一)场界噪声
    项目场界东、西、北3个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环境噪声限值2类区相应标准。
   (二)备用发电机尾气
    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林格曼黑度的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调查单位共向项目附近民众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向项目周边社会团体发放问卷调查表5份,全部收回。50名被调查者中有43人赞成本项目投入运营,7人对项目运营持无所谓态度,无人发对或弃权;5个被调查单位均同意项目投入运营。所有被调查者和单位均未提出意见或建议。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6年08月22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杨丹霞
    2、联系电话:0759-3381129、0759-3381660
    3、传真:0759-3381660
    4、邮箱:5168957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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