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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机场供油设施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14-09-17 15:32: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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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申请,湛江市环保局拟对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湛江机场供油设施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湛江机场供油设施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4号。
建设内容:拆除现有的5座临时油罐,新增4座100m3的地上卧式储油罐,新建1座综合办公楼(地上2层,建筑面积250m2)。项目主要功能是为本机场飞机补充航煤油料。建成后,储油量由原来的135m3扩大为400m3,储量约315t,年加油量可达到23000t。
4、建设情况:2013年7月17日,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以湛环建[2013]83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工程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初竣工。
5、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66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9.1%。
6、建设单位: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
7、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8、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表1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项目
设施或
污染源
控制措施
实际建设及落实情况
1
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
卸油须采用密闭方式
落实。
2
废水
 
地面
冲洗水
配置三级隔油池
利用原有的三级隔油隔砂池。
初期雨水
生活废水
三级化粪池
新建有一座三级化粪池。
油罐清洗
油罐切水
油泵房清洗
贮罐检修废油水
收集后,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已与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定期将含油污水转移安全处置。
3
噪声
 
泵房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选用低噪类型的泵等生产设备;并加装隔振垫;接口管道安装金属软接头等减振措施。
已落实减噪措施。
4
固体废
废油回收设施产生的废油、污泥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理。
已与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签订签订废弃机油处理合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处置。
5
风险
防范
储罐区
防火堤内容量和高度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要求,四周设有总容积不小于300 m3的围堰,并在防火墙雨水口处设置应急阀门。
围堰总容积大于300 m3
6
风险
防范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已按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建议和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措施。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14年7月在湛江市环境监察分局备案。
7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储罐区及发油区向四周外延50m的区域。
已落实。

 
二、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湛江机场供油设施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湛江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053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油站正常生产,油罐车正常加油。
 (二)废水
    废水治理设施排放口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三)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四个测点非甲烷总烃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场界噪声
 五个测点两日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2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
    油品过滤产生的油泥、隔油池处理产生的少量废油等各种废物,运营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置。
   (1)备置有2个废油桶,用于收集放置废油、废渣等各种废物。
   (2)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与湛江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 4408021027)签订了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废物处理合同(合同号:PPH20140602),废物包括含油废水、废油、油泥,定期被清运出厂。
   (3)设有定点垃圾箱,生活垃圾及少量沙石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
1.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建设按功能分区分为储油区、装卸油区及行政管理区,各分区以及分区内的设备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2)绕油罐区四周新建的防火堤(围堰)高0.6m,总容积大于300m3,围堰雨水口处设置了应急阀门。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关闭雨水口,泄漏的油品及消防废水将封堵在围堰内,风险事故完毕后,再从地漏口流进三级隔油池处理。
(3)在作业区安装了1台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2台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了2台静电接地报警器,以及4台消防报警器。
(4)在罐区配置多种类型的消防器材:依托机场现有的2座消防水池,接管径DN150的消防水管网,埋地敷设至库内,并在室外地上设置4座消防栓;依托机场2辆泡沫消防车,分别储存泡沫2t和1t;配置了1座消防沙池;配置了14台小型移动式灭火器。
(5)在作业区安装了1台洗眼器。
   (6)在贮罐的输液管上设有紧急切断阀,每个罐2个,以便装置发生意外时切断油路,防止油品泄露。
(7)贮油罐内安装有高液位报警系统,能及时发现油位满溢和采取处理措施。
(8)油站办公室安装专用受警录音直拨电话,能及时向消防救援中心报警。依托机场内驻消防队、泡沫消防车和专职消防队员,作为项目协作消防救援力量,能在油站火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9)每年定期组织各项应急演练。
2.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于2014年6月制定了《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已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霞山分局备案,备案登记号440803-2014-0005。
3.环境事故应急机构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湛江供应站成立了由供应站领导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六)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设置在机场内,四周均属机场用地。储油罐及发油区向四周外延50米区域内,为供应站办公区、机场特种车库及空地,无敏感点。项目设置点能满足有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四、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4年8月8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五、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杨丹霞
    2、联系电话:0759-3381129、0759-3381660
    3、传真:0759-3381660
    4、邮箱:5168957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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