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利群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减水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利群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减水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809。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减水剂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利群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伏波村北边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年产1万吨减水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降噪和抑尘措施,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及工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余泥渣土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保持车间通风流畅等措施,减少车间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浓度;营运期生产无废水产生;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用于厂区内绿化灌溉;优化场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据石机等设备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或利用,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