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青海洋水产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中青海洋水产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其水产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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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中青海洋水产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固体废物)
2.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工业大道北
3.建设单位:湛江中青海洋水产品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中青海洋水产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工业大道北,总投资1800万元,年加工10000吨水产品,产品为原条熟虾、原虾。总占地面积52693m2,工程内容主要为标准车间(6000㎡)、冷库(2964㎡)、办公楼(500㎡)、员工宿舍(4800㎡,包括一层厨房800㎡)等。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湛江中青海洋水产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6月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以湛环建[2015]5号予以批复。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废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工业固废主要来自虾的清洗和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次品、下脚料,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100t/a,交给第三方回收加工利用。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