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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海滨砂矿综合回收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8-06-04 15:47:00 来源: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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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海滨砂矿综合回收利用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6月4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邮箱:51689576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海滨砂矿综合回收利用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遂溪县新桥(原广东省遂溪县地方国营氮肥厂内)

3.建设单位: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遂溪县新桥(原广东省遂溪县地方国营氮肥厂内),2002年从麻章区搬迁至现址,占地面积约1.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设计年产氯化稀土1500吨、氯化富钇稀土350吨、磷酸三钠(副产品)2620吨、钛铁精矿1900吨、锆英砂精矿317.5吨。2015年,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新增用地作为新的选矿区和废渣暂存区,生产工艺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烘干炉,调整浓缩方式,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只排放富余的间接冷却水。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约2.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4万平方米,年产氯化稀土6780吨、氯化富钇稀土912吨、磷酸三钠(副产品)10753吨、钛铁精矿5650吨、锆英砂精矿1525吨,以上为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海滨砂矿综合回收利用技改扩建项目内容。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建成。项目总投资38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7.43万元,噪声污染治理投资42.7万元,固废污染治理环保投资433.61万元。

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编制了《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海滨砂矿综合回收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2月22日以湛环建[2017]28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磁选机、摇床、磨粉机、湿式球磨机、压滤机、离心机、包装机、锅炉、冷却装置以及各类风机、泵等生产设备。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砂(暂未产生)、尾渣、污泥、炉渣、烟灰渣、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建设单位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本项目锅炉、烘干炉、分解炉燃烧过程产生的炉渣和烟灰渣作为农用肥料外售;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交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其它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尾砂、尾渣、污泥等放射性废物列入辐射专篇验收。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因噪声和固体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的问题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湛江市红日稀土有限公司海滨砂矿综合回收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贝 环境检测QB字(2018)第0079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厂界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公众意见调查

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采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被调查的公众对本项目落实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较满意或满意,被调查的单位团体对本项目落实的环境保护工作均表示满意。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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