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顺亚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滨海御景花园一期1-4幢工程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市顺亚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滨海御景花园一期1-4幢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4月3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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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滨海御景花园一期1-4幢工程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调顺岛调顺东二路38号
3.建设单位:湛江市顺亚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市顺亚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滨海御景花园位于湛江市赤坎区调顺岛调顺东二路38号,本项目为其一期工程,地上建筑面积83581.07m2,主体建筑包括4幢地上24~25层商住楼(首、二层为群楼,三层以上为住宅),配套一层建筑面积为22932.13m2的地下室。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竣工。项目总投资405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7万元(固废污染治理环保投资56万元)。
湛江市顺亚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滨海御景花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9日以湛环建[2017]82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和商业生活垃圾(均未产生)。本项目配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调查表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