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0万吨生活污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0万吨生活污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0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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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0万吨生活污泥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双港路33号福丰公司厂区
西面地块
3.??? 建设单位: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
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双港路33号福丰公司厂区西面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12607㎡,建筑面积为545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单层生产车间,车间内设置混合搅拌区、辅料区、发酵槽区、半成品堆放加工区、成品区和办公实验室,项目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工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制成园林绿化用营养土,污泥处理设计规模为
10 万吨/年,年产园林绿化用营养土约4.8万吨。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万元。
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湛江市福丰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0万吨生活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6日以湛环建[2017]86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和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产生量较少,经打捞预处理后混入堆料进行发酵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固废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