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新能源湛江雷州调风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中航新能源湛江雷州调风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中航申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中航新能源湛江雷州调风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噪声、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3月8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邮箱:51689576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航新能源湛江雷州调风风电场项目(噪声、固废部分)
2.建设地点:雷州市调风镇仕礼岭
3.建设单位:中航申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原名广东省湛江市中航雷州调风风电场工程,位于雷州市调风镇仕礼岭,原由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后经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项目主体变更为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雷州市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航申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为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其中1台限发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MW,并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建成。项目总投资43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噪声及固废污染治理投资20万元。
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广东省湛江市中航雷州调风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0月10日以湛环建[2013]121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建设单位通过优化风机布置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变压器废油和风机废润滑油。建设单位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升压站内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尚未产生变压器废油和风机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就危险废物处置事宜联系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该公司函复将委托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质保期内产生的危险废物。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调查表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中航新能源湛江雷州调风风电场项目(原名广东省湛江市中航雷州调风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设备基本运行正常。
(二)厂界噪声
本项目升压站场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三)公众意见调查
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采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被调查的公众和单位团体对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无反对意见。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