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号机组(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噪声、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8年3月27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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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号机组(噪声、固废部分)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
3.建设单位: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州正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共装有2台600MW国产燃煤机组。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2号机组实施低氮燃烧器改造、脱硝系统改造、除尘系统改造、脱硫改造、烟气换热器改造及电气、热工等配套部分改造,属于环保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因此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于2017年6月动工建设,2017年12月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13470万元,均属环保投资,其中噪声及固废污染治理投资160万元。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委托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18日以湛环建[2017]47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2号机组技改后噪声源强基本无变化。高压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了配套隔声罩;锅炉排气口、送风机进风口、一次风机均装设消音器;汽轮机放置于厂房内,运作过程全封闭;2台燃煤机组均位于厂区中部,噪声可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阻隔。
(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粉煤灰、除尘灰、设施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以及SCR脱硝装置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建设单位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
脱硫石膏、粉煤灰、除尘灰等均外售给建材公司;废油交由湛江绿城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催化剂由清远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表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广州正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厂界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