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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和广场新建项目一期(3#楼及相应部分地下室、垃圾收集房)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9-06-11 17:40:0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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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朗日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凤和广场新建项目一期(3#楼及相应部分地下室、垃圾收集房)(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6月11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邮箱:51689576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凤和广场新建项目一期(3#楼及相应部分地下室、垃圾收集房)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6号

3.建设单位:湛江市朗日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凤和广场项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6号,属于“三旧”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946.3㎡,总建筑面积为74380㎡。拟建1#、2#两幢商住楼,其中1#设A、B、C、D四 座塔楼,1#A座设计22层,1#B座设计22层,1#C座设计22层,1#D座设计21层,2#楼为回迁户及公租房住宅楼,共25层;地下室按两层(局部三层)设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本次验收范围为凤和广场新建项目一期(3 #楼及相应部分地下室 、垃圾收集房),3#楼实际建设基底面积441㎡,地上建筑面积13598.96 ㎡; 地下室建筑面积 3912.34 ㎡,地上三十层,地下二层;垃圾收集房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0.5㎡。

湛江市朗日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凤和广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2月26日以湛环建[2013]164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小区内设置垃圾桶并建设垃圾收集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固废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调查表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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