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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厂东生产配套工程(三期)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9-01-09 14:30:0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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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厂东生产配套工程(三期)(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1月9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邮箱:51689576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厂东生产配套工程(三期)

2.建设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北侧、湛江钢铁基地东侧

3.建设单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广州市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厂东生产配套工程位于湛江市东海岛东北侧、湛江钢铁基地东侧,分三期建设。其中,第三期(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体育馆和地源热泵房,建筑面积合计7281.05平方米。项目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委托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厂东生产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2月20日以湛环建[2011]182号文予以批复。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厂东生产配套工程一、二期已分别于2016年10月19日、2017年9月29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湛环审[2016]114号、湛环审[2017]090号)。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在项目内分散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并委托广东万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保洁工作,生活垃圾交由该公司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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