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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奋勇高新区中轴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11-21 17:11:5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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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奋勇高新区中轴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奋勇高新区中轴线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奋勇高新区管委会西侧

环评机构

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奋勇高新区管委会西侧,面积396960平方米,长度6.616千米,建设内容包括:(1)奋勇大道: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规划路一北侧300米,现状村道,南至华侨大道,道路全长5.46千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2)城中大道(连接线一):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奋勇大道,东至国道207,道路全长1.156千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项目还配套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37686.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围挡、遮盖、道路硬底等防尘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道路清洁度,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营运期加强道路绿化,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保持车流畅通,及时清扫路面。

废水: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和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地面降尘,施工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噪声:在施工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加强路段管理,严格控制过往车辆车速,并禁止鸣笛,采取减速带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弃渣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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