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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8-05 11:54:0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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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129传真:3381653。
项目名称: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
建设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白茅村东侧
编制单位: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为半户内布置式变电站,主要新建一台1×146MVA主变压器,配套2×55Mvar高压电抗器,陆上控制中心拥有2回220千伏配套海缆,220千伏配套海缆陆上段路由位于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白茅村东侧,海缆登陆点位于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白茅村下海仔东侧,海缆路径长约2×0.83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防尘、设置围挡、车辆限速、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等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堆放弃石、弃渣,基础开挖土方尽量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施工期不在岸线上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在靠岸一侧,不在靠海一侧;不在沙滩设排污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施工作业环节安排在3月至5月南海幼鱼幼虾保护期。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后,经预留烟道在屋顶排放;粪便污水、食堂含油污水分别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陆上控制中心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后定期由回用于控制中心绿化喷洒和道路浇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变压器四周设集油沟,配套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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