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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吨超白光伏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7-26 17:07:1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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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吨超白光伏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100万吨超白光伏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如有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联系电话:0759-2733789传真:0759-2733789。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吨超白光伏石英砂项目
建设单位:湛江市麻章区亿龙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百龙村
环评机构:深圳市广万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百龙村,在亿龙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石英砂项目东北侧预留原矿堆场上开展建设,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砂库、酸洗车间、污泥压滤间、成品料仓、以及配套的微涡流净化器、循环水池、事故池等等,总占地面积为20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13320m2。使用年产100万吨石英砂项目的产品作为本项目的原料,生产流程为:化学清洗→分离过滤→清洗→脱水,年产量为:100万吨超白光伏石英砂。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大气环境: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要求建设单位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化;工地砂土、物料100%覆盖;施工作业100%洒水;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2.水环境:施工废水包括地基、道路开挖和铺设、大楼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洗涤水、含油水等。泥浆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洒水抑尘,并做好边临时拦挡与截排措施。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发生石油类污染行为。3.声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严禁在休息时间施工作业;(2)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1.8m高围挡;(3)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4)对发动机等机械做好临时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有效的防止噪声污染措施。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弃土和工人生活垃圾。建设单位须在指定地点弃土,且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临时堆土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布置填土草袋挡墙。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营运期:1.大气环境:废气主要是输送石英砂的粉尘、酸洗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采取喷雾洒水保持物料湿润,减少粉尘的产生,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织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的环境影响较小。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满足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采用油烟净化器对食堂产生油烟进行净化,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营运期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2.水环境: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锅炉产生污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对周边水体环境的影响较小。3.声环境:噪声主要来源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布置设备,远离厂界,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2)加强设备管理及日常保养,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3)设立厂界围墙屏障。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污泥、酸液净化泥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酸性废气处理沉渣以及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酸性废气处理沉渣、污泥等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交由厂商统一回收利用;(2)酸液净化泥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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