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广东新雨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4080400000015)备案无效的公告
时间:2021-06-10 08:56:0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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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于2020年6月9日认定广东新雨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4080400000015)备案无效,现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9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奥体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
联系电话:3950892 传真:395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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