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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赤坎人民北加油站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6-09 15:55:3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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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赤坎人民北加油站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赤坎人民北加油站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联系电话:3218369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赤坎人民北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赤坎人民北加油站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编制单位:广东实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赤坎人民北加油站项目现状为已建加油站,东面约6m处为广东半球实业集团公司,南面约6m处为空地,西面约15m处为人民大道北,北面约5m处为金豪美食阁,设0#柴油罐2个、92#汽油罐1个以及95#汽油罐1个,油罐容积均为30m3。项目罩棚内共设4台四枪加油机和1台两枪加油机,年销售油品4110t。项目占地面积5721.9m2,建筑面积为994.92m2,不设汽车维修及汽车美容服务,项目建筑内容包括综合站房、罩棚、油罐区、辅房、全自动洗车区等及其配套设施。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3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目前正在完善环保审批手续。本项目施工期为一个月,主要完善截流沟,其工程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故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影响分析。
营运期:
1.废气。(1)非甲烷总烃。加强管理,规范装卸车,做好储罐隔热措施,采用一、二级油气回收系统,确保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有关标准;(2)车辆尾气。开阔场地,加强绿化。确保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3)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室外排放,确保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燃油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1)站区初期雨水经收集至隔油池处理后汇入市政雨水管网;(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赤坎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西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含油抹布、废油以及油泥交由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处理,一产生就处理,不在站内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隔油池、化粪池等一般防渗区采取基底夯实、基础防渗及表层硬化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米,渗透系数≤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进行了地面硬化处理;工程应严格按照企业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必须保障油罐区的地面防渗、防腐以及地下的防渗、防腐能力。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在网络平台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过程中也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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