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港口分部湛茂输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港口分部湛茂输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港口分部湛茂输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霞山区三岭山20号 |
编制单位: | 湛江市粤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三岭山20号,占地面积180608.9m2。项目为原油仓储项目,储运原油规模为220000m3,设计中转量1000万吨/年。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0座原油罐(其中8座20000m3外浮顶油罐,2座50000m3外浮顶油罐)、3座柴油罐(其中1座200m3,2座30m3)、1座50000m3事故储罐、2台燃油锅炉(1台15t/h、1台10t/h),并配套相应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与锅炉排污水、含油废水、换热器冷凝水及喷淋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废气:项目燃油锅炉以0#轻质柴油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废水收集系统隔油池、缓冲池等采用玻璃钢盖板密封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系统负压收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振措施,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加强设备维护。固体废物:废水收集处理过程产生的浮油收集后,暂存在污油罐内,经脱水处理后转输至油罐储存,一并对外发油;跑冒滴漏产生的污油采取抹布吸附处理,产生的含油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措施等。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定期对环境危险源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危险源和危险目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并要求整改,全面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修订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与湛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联动。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在网络平台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