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源生猪标准化养殖(营仔)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6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8日(7天)。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家源生猪标准化养殖(营仔)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湛环建〔2021〕32号 | 2021年5月6日 | 广东家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湛江市廉江市营仔镇四块田林场 |
2 | 关于珠三角成品油管道湛江—茂名段输油管道湛江大道占压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湛环建〔2021〕33号 | 2021年5月6日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湛江市麻章区、赤坎区 |
3 | 关于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湛环建〔2021〕34号 | 2021年5月6日 | 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纪家镇双水村 |
4 | 关于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州二十九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 | 湛环建〔2021〕35号 | 2021年5月6日 | 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湛江市雷州市英利镇昌竹村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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