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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二区年处理16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5-10 11:52:0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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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二区年处理16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遂溪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二区年处理16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129传真:3381653。
项目名称:遂溪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二区年处理16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
建设单位:遂溪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207国道3518号
编制单位: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遂溪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二区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207国道3518号。项目年处理锆钛毛矿及锆英砂中矿16万吨,主要产品产量分别为:钛精矿9.2万吨/年,锆英砂4.8万吨/年,金红石1.5万吨/年,铁矿砂(磁铁矿)0.096万吨/年,独居石40吨/年,尾砂(石英砂)0.4万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行政生活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选矿生产废水经过“循环水池+净水设施”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湿选、重选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回用至北面林地灌溉,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涵管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水喷淋塔喷淋水经其自带的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喷淋塔,定期补充蒸发等带来的损失,不外排废水。废气:项目共3个烘干车间,配置5台烘干机,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至4套烘干废气处理系统(即旋风+水喷淋除尘)处理后经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伴生矿选矿产品均存放于仓库或封闭厂棚内;原料采取帆布覆盖、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噪声:选择低噪音设备,将噪声源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固体废物:循环水池、沉淀池的底砂和净水设施水处理渣定期清掏收集后返回选矿工序进行多级分选后与尾砂一同处理;选矿尾砂外销作为非民用建筑材料;烘干车间燃料灰分和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收集的粉尘作为农业生产的肥料出售;副产品独居石精矿暂存于独居石暂存库后销售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地下水、土壤:采取重点区域防渗处理、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的措施。环境风险:保持循环水池正常水位运行;设置事故应急池;在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应急截止阀;编制并执行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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