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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关于2021年1月2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1-26 16:26:2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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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赤坎分局关于2021年1月2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20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1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湛江市新钊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零配件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环赤建〔2021〕2号.docx
2021年1月20日
湛江市新钊荣塑胶有限公司
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81号大院内43号厂房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三楼
邮政编码:52403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号码:321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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