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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12-24 12:17:4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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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9109、3950892,传真:0759-3959109。

项目名称:

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规划横二路以北、规划路以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462530°,N21.302752°

环评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规划横二路以北、规划路以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462530°,N21.302752°,项目总用地面积111967.32m2,总建筑面积127679m2,主要建设内容为101#总部研发大楼(研发总部、南海资源与环境大楼、南海大数据中心)、102#水合物实验室、103#近岸油田采油系统研究实验室、104#深远海智能养殖装备实验室、105#物料库房、106#温差与深层水实验室、107#海洋生物医药大楼(报告表仅针对海洋生物医药大楼主体工程建筑的建设,实验室及科研内容均不在评价范围内)、108#海洋生物分析测试大楼、109#海洋生物科技大楼、110#后勤保障中心以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35622.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实施后人员规模1080人,在项目内就餐但不在项目内住宿,工作制度为年工作时间为25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区的施工扬尘、施工用车运行排放的汽车尾气与装修阶段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施工期施工单位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①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优质柴油,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②施工现场设置一定高度(一般要求2.5米高)的隔离防护墙;③砂石、水泥堆场堆积不宜时间过长和堆积过高;④如遇大风天气,将运输中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及水泥盖好;⑤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做到文明施工;⑥每天对施工场地洒水5~6次。报告表分析认为,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备冲洗废水、降雨地表径流。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坡头区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定期用槽罐车拉运至坡头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运输过程须保证槽罐车的密闭性,防止污水泄漏污染周边环境,运输路线尽量避绕村庄;②施工场地进出口处建设规格大于109.1m3的三级沉淀池,施工场地、设备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及设备清洗环节,不外排;③工地内设环形边沟,雨季时基坑开挖及地表径流产生的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及设备清洗,不外排;④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及建筑材料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排水沟及沉淀池做好防渗措施;⑤严格管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料,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宣传教育。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噪声环境: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石方、结构、装修三个阶段,噪声源主要包括载重车、振捣机、电锯、冲击钻、起重机等,源强约为80~93dB(A)。建设单位拟购买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全部安排在昼间(6:00至22:00)施工,高考和中考期间20:00以后禁止施工,因施工特殊要求需夜间施工的,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再进行施工。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旧建筑的拆除垃圾、多余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单位拟将建筑施工现场的垃圾定点分类、封闭存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处置。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环评分析认为,根据报告表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地现状主要为荒草地、农林用地,生态系统结构较为简单,地面植物以热带杂草为主,工程所涉区域内没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动植物,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为施工区域和城市生态景观短期破坏,基础工程中挖、填土方作业带来的水土流失等。施工单位拟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尽量缩短土地裸露时间,加快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安排避开在降雨量大的5-9月份大面积开挖和堆填,地面压实,周围开挖截水沟。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生态影响仅局限在施工范围内,在加强施工期管理的基础上,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实验产生的废饲料、死鱼及鱼类生物组织暂存产生的臭气,地下室停车场车辆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1)近岸油田采油系统研究实验室喷砂和喷涂工艺在密闭喷砂房和喷涂房内进行,废气分别经房内集气系统收集后,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相应标准,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标准;(2)海洋生物分析测试大楼及海洋生物科技大楼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后分别引至15m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总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3)项目废饲料、死鱼采用产生当天即清理的措施,减少废弃物的暂存时间,基本不会产生臭气,鱼类加工副产物(内脏等)、废生鱼类物组织采用定期低温贮存设备暂存,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值;(4)地下停车场车辆尾气采取加强通风换气,种植抗性植物等措施;(5)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2.0mg/m3);(6)备用发电机经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废气污染物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评分析认为,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仪器清洗废水、研究系统试验废水、纯水制备的浓水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研究系统试验废水主要为饲料投喂系统实验、渔网清洗系统研究实验废水,实验楼下设置沉淀池,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规划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的浓水水质简单,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规划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规划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废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声环境: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来源于实验设备、排风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60~90dB(A)。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1)备用发电机、加压水泵、风机以及变电所等设备安放在地下室内的专用设备用房内;(2)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3)选购低噪声设备;(4)设置绿化带,加强绿化。根据报告表分析预测,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的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渣)、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洗废水、废油漆罐、实验产生的死鱼、废饲料、废渔网、废实验装备件、废鱼类生物组织、鱼类加工副产物(内脏等)以及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厨余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处理公司处置;实验产生的死鱼、废饲料、废渔网、废实验装备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中死鱼须单独容器存放,并采用漂白粉消毒杀菌;实验室产生的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洗废水、废油漆罐、废活性炭、废鱼类生物组织、鱼类加工副产物(内脏等)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营运期环境风险主要为有机试剂操作不当造成火灾爆炸伴生/次生环境污染,以及剧毒物质管理不善造成泄漏污染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根据实验试剂的理化性质,将一般试剂与危化品(氧化剂类、易燃类和剧毒类)分开存放,危化品存放于易制毒室,且氧化剂类、易燃类分别存放于独立的安全柜,剧毒类独立存放于毒品柜内,项目所有实验试剂均需进行登记存档;(2)实验室要建立领导监督负责、员工值日的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安全运行组织管理标准化、实验室安全条件标准化、实验室安全操作标准化;(3)化学试剂由专业生产厂家购买,由厂家派专用车辆负责运送、化学试剂购买后直接交专业管理员接收并入库;化学试剂须分类存放等;(4)发生液体泄漏事故时,少量泄漏及时采取措施堵漏,同时对泄漏出来的物料采用吸油毡、砂土等吸附材料吸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大量泄漏时采用应急沙袋进行围挡,避免废液漫流至其他房间,采用水泵将泄漏废液收集到应急桶内,事故结束后,将事故桶收集的废液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三)报告表总结论

环评分析认为,项目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以落实,按照“三同时”验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在此前提下,建设项目生产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自发布受理公示以来,我分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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