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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欢乐海湾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12-07 18:44:51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华侨城欢乐海湾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华侨城欢乐海湾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联系电话:3218369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华侨城欢乐海湾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湛江华侨城欢乐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调顺东二路1号
编制单位:云南绿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华侨城欢乐海湾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为华侨城欢乐海湾配套的教育项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区调顺东二路1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经度110度24分10.967秒,纬度21度16分35.802秒,总用地面积19912.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291.54平方米,绿化面积为6885.9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两栋6层的教学楼,一栋6层的综合楼,两个标准篮球场、两个标准排球场、1个风雨操场、1个田径场、1个医疗室以及相关的配套公建、车库等。项目实验室为基础实验室,配置满足教学常规需要,并能开展一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的需求,包括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实验涉及化学试剂药品的实验主要为生物实验及化学实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临时生活区的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第三方单位使用污水运输车运至合法处理点进行深化处理。施工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建筑施
工标准。
3.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
1.废气。备用发电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尾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食堂灶头总数为8个,食堂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实验室酸性气体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机动车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食堂含油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近期通过污水管道排至建泵站,通过建泵站将污水泵送到市政污水管道排入赤坎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远期调顺岛污水厂建成及污水管网完善后,项目污水排入调顺岛污水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所在位置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学校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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