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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便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时间:2020-02-18 12:46:5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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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应对疫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发挥“数字政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环保服务效能,在防控关键时期更好保障企业群众在线办事,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指引如下。


一、积极引导群众多渠道网上办理

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网上服务窗口汇聚了我局各类办理事项,并可查阅每个事项的详细办事指南信息,包括事项名称、能否网上办理、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咨询电话等。对于可以网办的事项,建议市民尽可能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等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具体登录方式包括:

(一)网站。登录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页面,网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点击“政务服务”栏目,找到相关事项进行网上办理。其中,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请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按相应许可类别申报。

(二)微信公众号。关注“湛江环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互动”,选择“政务服务”,找到相关事项进行网上办理。

(三)“广东政务服务”APP。下载“广东政务服务”APP,选择“湛江市”,点击进入“市生态环境局”,找到相关事项进行网上办理。

 

二、实行现场办理预约制

(一)对于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现场办件的市民,为降低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建议通过电话提前预约,并在到达行政服务中心后,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办事现场的等待时间。

预约电话:0759-319712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对于跟踪办件进度查询,可登录政务服务网或者电话查询办件进度和办件结果。

序号

科室

服务事项

电话

1

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协调全局政务服务事项。

3197120

2

环评科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

3383318

3

固废科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等。

3383695

4

监测科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废旧放射源收贮、放射性同位素转移使用的备案等。

3381129


三、其他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需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凡有纸质材料报送时,建议通过EMS等方式邮寄至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5窗口,也可先以电子版替代,待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补齐纸质材料。相应审批结果文书我局将通过EMS快递方式送达,无需现场领取。

(二)为便利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请各分局参照本指引,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办事指引,并通过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布。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局大力倡导并建议广大市民和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业务“不出门、网上办”,“做好防护预约办”。疫情在前,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行动,全力做好联防联控,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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