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历发布:2018级高二年级不早于8月14日开学
本报讯 (记者卓朝兴 通讯员包丹)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0—2021学年湛江市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校历。6月18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我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普通中小学校遵照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本辖区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弹性上学时间,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要严格按照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考虑到疫情防控情况和高考时间特殊安排,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确保2018级高二年级暑期至少两周休息时间”的要求,2018级高二年级不早于2020年8月14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市教育局强调,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6月底前将本校历转发至所辖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可参照《2020—2021学年湛江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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