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0〕107号),我局拟征集并发布一批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培训项目
本通知培训项目适用范围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含创业培训)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等。
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企业和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针对本地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技术技能,如电工、网商运营、无人机驾驶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等。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18〕26号)规定,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期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
(二)培训机构
应具备相关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对社会提供培训服务,在业界有较好的声誉,有丰富的培训经验、雄厚的师资、成熟的课程、稳定的办学场所,且经其培训的学员能够被本市知名企业录用。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签章齐全。电子版申报资料请以“单位名称+培训项目”命名。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邮件发送至zjjycyk@163.com。
(二)受理核实。按照属地原则或管理权限受理培训机构申请,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
(三)社会公示。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并接收监督。
(四)签约存档。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合同,将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整理存档。
三、管理要求
(一)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流程,做到实名真实培训。培训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周密组织培训,认真考核评价,同时建立培训信息台账和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
1.培训信息:培训方案(包括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课程内容及课时、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师资)、相关教材、课件等。其中,绩效说明包括通过培训有否达到预期目标、学员的评价等内容。
2.学员信息:培训人员名册及考勤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及参加的培训项目等。
3.影像信息:培训机构要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可以采用视频录像照片等形式记载,档案资料留存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二)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
(三)按规定组织学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考试等职业能力评价。对完成规定课时、经结业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应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四)根据培训专业积极推荐参训学员就业,开展“入学即入职”式培训。
(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可进行申报。申报和评审流程同前述一致。
四、其它事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关。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59-3118650,3118676;
联系人:林小姐,韦小姐;
电子邮箱:zjjycyk@163.com;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0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模本
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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