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监管责任,全市水利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成立涉水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依法行政干部队伍,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有序开展法治政府水利建设具体工作。今年,我局依托河湖综合治理、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水利安全生产、水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载体,共召开了30多次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完成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更好地依法履职、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我局通过电子卖场,依法采购了法律顾问2名,法律顾问在服务期间,参与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研判、预判,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处理,提出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共计48次。其中为我局审查合同31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次,列席会议发表法律意见9次,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二、强化学法用法,构建良好法治氛围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我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将部门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抓落实。自觉听取法治审核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工作开展。今年,通过广泛开展读书班、研讨交流、专家授课等形式,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2次,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议3次,力促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强本提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通过召开与学法相关的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7次,主官主讲专题党课1次。先后学习党史党规、《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率100%,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全局法治化政务环境。
(二)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今年通过邀请法律顾问、行业专家授课,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和普法宣传活动10多场,培训人员涵盖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水务系统执法人员共计200多人次。除此,还重温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采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信访管理条例》、《湛江市营商环境管理办法》等新颁布法规的专题学习,组织参加省、市法制及业务培训班共20多场,累计参加人数达300余人。通过学习水法律法规,强化全体职工法治意识。
(三)以考促学助推干部素质提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学习强国APP,进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并参加无纸化考试,每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市级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行政执法证考试,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完善法治机制体制建设。紧扣法治湛江建设要点,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计划,修订普法责任清单,完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湛江市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河湖长与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湛江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 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湛江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定》《湛江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湛江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提升水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快形成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法治一体推进新格局。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我局多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宣传活动、“春风利剑”专项行动、“美丽湛江你我共建 节约用水你我先行”“节水理念入企业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各类报道50多篇,出动巡游彩车10多辆,制作投放公交车身广告、候车亭灯箱广告和横幅电子标语共计200多条,派发水日水周特刊、节水知识单张以及河湖保护折页等宣传资料共计10000余册。为增强普法工作精准度,进一步加大普法宣讲力度,我局主要领导在湛江云媒录播解读了《湛江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和《湛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让公众更好地知晓最新水法律法规和重要水事政策。此外,我局组建了一支由各科室业务骨干、局法律顾问组成的“湛江市水务局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进水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累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0多场,参与活动人数达2多万人次。在加强普法工作的同时,我局深入推进“以案释法”,采取运用典型案件的方式引导教育公众,有效维护水利法律法规的权威。
五、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河湖长制监管情况。我市所有江河湖泊基本实现了管护责任全覆盖,全面建立了江河湖库清漂保洁长效机制。创新建立了改进河长工作作风与提升巡河履职成效的六项规定、河湖长与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河长考核激励、河长述职、河湖长岗位调整递补、成员单位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今年1-11月,全市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113901人次,巡河发现并整改问题5256个,解决群众投诉问题108个,较去年相比,巡河次数提升45%,发现和解决问题数提升235%。全面开展“五清”“清四乱”及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治理行动,清理河道长度3647.2公里,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10.18万吨,排查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11宗,整治销号水利部和省遥感“四乱”问题739宗。
(二)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情况。一是严格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全市现发放取水许可证408个,其中大中型灌区发证率100%。二是规范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定《2022年湛江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将市级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地下水位季度通报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管理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快推进替代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关停城区的地下水开采。四是扎实推进节水工作。今年出台了《湛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湛江市节水奖惩办法》等节水规范性文件2部,为推进节水工作提供支撑。
(三)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召开涉及水利安全生产的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安委会、专题会等会议21次。认真组织抓好水利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明察暗访抽查检查。截至11月,共派出检查组108个,对1005宗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等开展检查抽查,实现在建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排查隐患340项,每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均已下发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四)水行政审批情况。一是推动简政放权,集成并联审批。今年,我局分两批,将取水许可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将取水许可等8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分别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阶段实行并联办理审批业务。用水报装业务系统顺利接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用水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并联审批。二是极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44项“应进必进”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窗口一窗办理,38项政务服务事项列入“市内通办”,28项事项列入容缺受理,线上制发12张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行政许可25个子项承诺即办,截至今年11月底,我局共即办作出行政许可决定95宗。
(五)水行政监督工作情况。一是落实三项制度,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市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防汛保安”专项执法等工作,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执法案件合账,实行一案一策、销号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行政处罚3宗、行政征收49宗,对《湛江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湛江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湛江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湛江市水务局关于湛江市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等重大行政决策文稿和规范性文件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共6份。二是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工作。针对水利部反馈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我局按照整改建议认真组织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省水利。2022年1月13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共4类行政执法案卷开展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监管我市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目前,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按上级裁量规则和上级制定的裁量基准实施处罚,避免了出现“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并且,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已制定水行政执法中常见违法行为处罚的减免责清单(第一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四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行政检查。年初,我局已制定了《2022年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以及《2022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类别共5类共涉及抽查事项23项,其中抽查类别分别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检查以及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小水电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截至今年11月,我市水利系统已完成抽查任务21次,本部门共抽查27家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完成率100%;完成跨部门抽查任务5次,跨部门抽查市场主体8家,跨部门市场主体完成率也达100%。其中我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完成抽查任务8次,完成跨部门抽查任务1次,所有的检查结果均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公开。五是依法开展信用监管,惩戒不良市场主体。我局对抽查中表现不良的市场主体,依法依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不良市场主体予以惩戒,向其发出《不良信用行为初步处理告知书》。今年,我局共对不良水利市场主体作出处理意见30余份。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规范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完善和证件管理,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好落实。2022年,我市水利系统执法人员共135人。其中市级行政执法人员72人,廉江市水务局执法人员23人,徐闻县水务局执法人员5人,吴川市水务局执法人员9人,麻章区农业农村局水利执法人员9人,遂溪县水务局执法人员17人。市级行政执法人员中,60人已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并领证,占比83%,日前,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已完成,市级所有水行政执法人员已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
(七)依法履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推动解决城乡居民饮水问题。一是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湛江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县级统管机制,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的目标。
2、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区居民用水获得感。(1)压减用水办理环节时间。用水报装业务已实现将不涉及外线工程的报装时限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涉及外线工程的7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并精简合并为报装受理和装表通水2个环节。(2)提高用水便利度。首先,用水户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粤商通APP、粤省事小程序、供水企业网上营业厅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服务途径,远程申请用水报装和查询损装进度、计划停水、用水报装政策等信息;其次升级改造便民设施,设置自助终端服务系统和无障碍通道以及便民服务设施,提升了群众办事便捷度;再次,成立应急供水抢修队伍,畅通24小时服务热线,全天候受理和解决用水户反映的各类问题。(3)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分期对残旧管道改造,推动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工程,减少管网漏损率,今年计划实施15.4公里,已完成13.58公里;积极推进管网一级分区建设,目前正在办理报建手续。(4)停费不停供。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电、气、网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截至目前,有1家小微企业和2家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水费,已顺利办理缓缴手续。(5)送法暖企。今年,我局走进供水企业,普法宣讲《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指导企业从细节入手,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3、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以维护水利社会环境安稳为出发点,认真履行“管行业管领域必须管平安管稳定”责任,及时处理、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消除社会涉水不稳定因素。一是加强领导,实行领导包案,点对点高位推动水利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建立健全《湛江市水务局办理信访工作规程》、《水利系统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水利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等信访工作制度,按照“主要矛盾已经化解,涉稳风险基本可控,总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未出现反复情形”的标准落实水利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包案领导“带案下访”,,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一方案”,逐案研究化解的方向和措施,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采取情感交流、教育疏导、亲属感化、困难帮扶、依法处理等方法,逐一落实好化解各项措施。四是拓宽诉访渠道,引导依法信访。我局除了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局网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外,还将原位于办公楼一楼的值班室改装为接访室,配备高清摄像头、高拍仪等硬件设施,实现接访全过程影音监控和上访信件电子录入,确保接访安全和工作高效。除此,还将信访流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上墙宣传展示,引导群众规范有序依法反映合理诉求,让法治信访宣传深入人心。2022年,我局共处理12345交办案件以及信访案件共计49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结。
六、存在问题
(一)法制审核力量薄弱。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基本没有单设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工作力量十分薄弱,多数法治审核人员首次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时间不是2018年以前,也暂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法制审核能力薄弱,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水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有待加强。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中常常出现适用法律有偏差,没有制定自由裁量清单或者不按清单行使自由裁量权等现象。
(三)现有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目前,我局现有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监管往往主要以传统的部门组织检查、抽查方式为主,很少牵头其他部门实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原因在于联合抽查意识薄弱,无联合抽查常态化机制,缺乏实体操作规程,联合抽查缺乏协调机制和约束机制等。
七、下步打算
(一)加强法治审核力量。首先,要加强对法治审核人员的专业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审核人员协同审查能力;其次,在新任公务员招录中,适当考虑设定岗位条件,招录通过司考人员。最后,要形成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审核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通过以案释法,案卷互评,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干部之间的“传帮带”,不断提高水务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的知法懂法的水利专业干部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以制度和“德能勤绩廉”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发展培养和调配干部。二是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国土、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及“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非法水事行为的执法合力。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整治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没有批示不作为,以及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乱作为等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水利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克服原有单一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跨部门联合监管意识,开展“综合执法+专业执法+ 联合执法”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将工作重心逐渐从被动的事中事后执法转移到主动的社会引导、公众参与、前置管控上。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水利平台,逐步完善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以及重点河段、碧道的视频监控,绘制全市一体化水利监管“一张图”。
接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治水管水兴水护水”的理念,以跨入全省第一方阵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学法、普法、用法的力度,开拓水利法治工作新局面。
湛江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