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联系电话:3218369传真:3218369。 | |
项目名称: | 湛江骨科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骨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1号 |
编制单位: | 长沙涌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骨科医院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1号(21°16′33.920″,110°22′27.160″)。湛江骨科医院成立于2006年6月,原名称为湛江赤坎骨伤康复医院,编制床位99张,租用C幢1-4楼、6-9楼作为业务用房。于2010年更名为湛江骨科医院。2020年增加租用A.B幢9-16楼作为业务用房,建成后,建设用地面积1950m2,总建筑面积14758.08m2,总建设3栋医疗服务楼,开设门诊、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影像科、检验科、药房、康复科服务,设置病床数245床(普通病床),手术室4间,预计日接诊人数100人数,为二级骨科专科医院。项目总投资约5163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不设置宿舍,不设置传染科及结核病科,不设置太平间,不设置煎药房,不设置发热门诊;布类洗涤采取外包方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在已建成的建筑进行建设,不需新增建筑物,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装修。由于本项目早已投入运营,因此,不考虑施工期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 1.废气。自建污水处理站的臭气一体化密闭运行,以防止病菌通过空气散播,只留必要的检修人孔与好氧接触氧化池进排气孔同时加强处理设备周边的绿化等,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标准值;医疗废物暂存室异味通过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标准值;检验室废气保持检验室良好的通风;病原微生物气溶胶保持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备用发电机尾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厨房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经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较严值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住院部废水、门诊废水、排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确保项目西、南面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东面、和北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及废油脂交湛江市赤坎区福丰润滑油加工厂处置;医疗废物、废药品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最后交由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交由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中4标准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湛江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