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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007089204J/2021-00273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6-15
名称: 甘村水库库区220亩原家用电器公司积水地块水浮莲及底泥清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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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村水库库区220亩原家用电器公司积水地块水浮莲及底泥清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甘村水库库区220亩原家用电器公司积水地块水浮莲及底泥清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甘村水库库区220亩原家用电器公司积水地块水浮莲及底泥清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项目名称:甘村水库库区220亩原家用电器公司积水地块水浮莲及底泥清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坡头区龙头镇甘村水库库尾
编制单位: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属于清淤工程,清淤范围为甘村水库库区220亩原家用电器公司积水地块水浮莲区域,清淤水域面积约220亩,水下清淤的底泥量为16.15万m3,水上开挖的土方量为4.73万m3。。项目总投资1345.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清淤时关闭清淤区域与甘村水库主库区间的进水闸阀,对底泥临时处置场内的临时堆场布置挡墙,在临时底泥处置场周围设置截水沟,内部的临时堆场及晾干场周围设置排水沟,且临时底泥处置场铺设复合防渗层;施工导排水及清淤底泥压滤过程产生的余水经化学沉淀预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的污水管排入污水提升泵站,然后接入龙头镇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在清淤区与水库主库区之间的进水区域、以及距离水库取水口位置的不同距离处,设置水质监控点,确保水质安全。废气:清挖出的底泥及时输送至临时底泥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底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以防止沿途散落,散发臭气;堆场选择避开周围村庄密集区,减少底泥恶臭对周边影响;靠近敏感点区域按照要求设置围挡,并设置警示牌;在进行开挖填筑等易起尘施工过程时,采取加强洒水抑尘,覆盖防尘网措施,施工工地路面保持清洁。噪声:采取隔声、消音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禁止夜间施工。固体废物:清淤底泥经压滤晾晒达标后部分用于坑塘回填,部分外运加工成压制砖综合利用;清理的水浮莲以及落叶等生物残体在底泥处置场地进行晾干之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用作农家肥原料;建筑垃圾均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清淤产生的塑料袋等漂浮物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地下水、土壤:坑塘回填区做好防渗措施,回填时施工方应按相关方案进行回填,采取压实污泥、分层填、设置截洪排水沟和涵管等方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底泥临时处置场、临时堆场及回填坑塘及时复绿。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防污机制;底泥临时处置场、临时堆场、晾晒场等场地做好防渗及水土流失等措施,底泥处理全过程监控;制定完善的回填方案,并按方案进行回填,坑塘回填区做好防渗措施;做好后期复绿工作。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并且在第二次公示期间通过报纸进行了两次公示,同时,项目周边张贴了环评信息公示,在报批前对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文公开。在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过程中也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