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焚烧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8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20日(7天)。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湛环建〔2021〕28号 | 2021年4月8日 | 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 | 麻章区太平镇冠龙大道西一路1号(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内) | |
2 | 湛环建〔2021〕29号 | 2021年4月8日 | 湛江新奥燃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 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塘口村 | |
3 | 湛环建〔2021〕30号 | 2021年4月8日 | 正大(湛江)猪产业有限公司 | 湛江市雷州市北和镇鹅感村原大队场 | |
4 | 湛环建〔2021〕31号 | 2021年4月8日 | 正大(湛江)猪产业有限公司 |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割山村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524022 | |||||
联系电话:3381652 | |||||
传真号码:3381653 |
关于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焚烧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3 浏览次数:-